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完善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制,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教学〔202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教学司〔2025〕4号)文件需要,结合学校实质,拟定本方法。
1、工作需要
(一)坚持科学选拔、全方位衡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坚持办学特点和培养需要,科学设计复试策略。
(三)坚持立德树人,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拟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策略,处置复试录取中的要紧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状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拟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法,组织拓展我校复试和录取工作;
2.负责对有关职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互联网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守卫处等有关部门交流协作,保障复试期间有关工作正常运行。
4.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
研究生部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每个环节的规范性、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等进行监督检查,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简称工作组)
1.职员组成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有关学科(范围)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考试者不可以作为小组成员参加复试工作)。
2.工作职责
(1)根据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需要和我校复试方法,拟定本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工作推行细节,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与工作规范;
(2)成立资格审察小组,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察,审察内容主要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政审表与学历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等。
应届考生主要包含:
①学生证原件;
②考生所在学校教务(或学工)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
③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主要包含: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已获学位的考生还需出示学位证书原件。
③教育部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
对原件有疑问的,由研招办向发证单位核实或上网核查。在海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能录取。资格审察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一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4)按学科(范围)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简称复试小组),每一个复试小组人数应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安排记录员一名。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推行复试工作;拟定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的推行策略、测试一试题的命制和测试等工作;
(5)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员工的遴选及纪律、政策、业务人员培训;
(6)审核各学科(范围)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起名字单等;
(7)负责准时上报与录取有关的材料;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讲解和对遗留问题的处置等。
(9)成立督查小组(简称院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纪检委员和学院办公室职员等组成。负责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规范性的监督检查。
3、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原则上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及互联网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依据实质状况确定。调剂复试时原则上同一学科采取的复试形式需一致。
在复试之前,各工作组(复试小组)要进行考生身份审核,线上远程复试时,每次开考试前考生须手持身份证验证身份,预防替考等作弊现象。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综合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满分100分。
2.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满分50分。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推行,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50分。
4.思想政治考核:各招生学院应付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习惯、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考试报名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字不能与初试科目和各学院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考试试题由各有关学院负责命制,满分均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只考核是不是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需要学会,考试由各学院安排。
进入复试的考生从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齐齐哈尔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所在社区公章交培养学院。
6.调剂复试
一志愿考试报名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A类区域复试基本需要,其专业须是我校生源紧缺专业。调剂考生第一志愿考试报名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范围根据我校2025年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近专业范围实行。(调剂的具体程序和复试方法见调剂策略)。
4、成绩计算和录取规则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凡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使用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2.初试满分300分的学科专业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30%
(三)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2.调剂复试考生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具体见调剂策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其他说明
(一)线上远程复试互联网平台用钉钉、腾讯会议等软件平台。复试工作步骤、复试时间及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另行公告。
(二)各学院应准时上报复试结果。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规范和责任追究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方位负责。
(四)实行监督规范和巡视规范。研究生部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将选派专门职员对线上及现场复试工作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
(五)实行信息公开规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准时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
(六)实行复议规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途径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如有违纪现象,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规定处置。
(八)本方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讲解。